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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01-07   访问次数:459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1.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考试地点以下载打印的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参加考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2.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1月10日下午13:00开始;地点:四教309
    考生面试顺序在资格审查时由考生抽签决定。
    环境工程领域设置一个面试小组由5名本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设秘书1名,负责具体文秘工作。
    复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二.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月10日中午12:10——12:30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到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综合二楼(老印刷厂楼)211室进行初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终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届时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资格审查表需在考生照片及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处加盖红色公章,考生须在承诺书考生签名处签字;
3)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我校研招办将对学院初审过的考生材料进行最终审核。考生可于2015年1月21日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查询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三. 专业课考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复核
    依照“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安排”(http://gschool.ecust.edu.cn/recruit/news_detail.php?id=2135)执行。
四. 录取办法
    根据学院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并按照考生总成绩降序排列后依次录取,同时考生专业笔试单科成绩须不低于4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
1、环境工程专业招生名额为11人。
2、考生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GCT总分*50%
3、总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按照1)GCT总分2)专业笔试成绩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降序排列录取。如果上述三项成绩均相同并影响录取结果,学院将对同分考生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降序排列录取。
    录取结果预计将于2014年1月23日后公布,考生可通过管理系统http://59.78.108.51/gcss/ 查询是否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录取合同。后续录取手续办理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五.   其他
1、复试面试结束后,复试面试成绩在学院公示栏张贴公告。
2、复试中的笔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时间考试。
3、考生复试前,应自行预先熟悉笔试和面试的教室地点,按时达到考场地点。
4、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刘勇弟,组员:程里,修光利,王辅臣,吕树光,蔡兰坤,黄光团)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2399,邮箱:shijing@ecust.edu.cn
                                          

网页发布时间: 201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