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给北大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以及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2]15号文件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我校将招募2013年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于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支教一年。相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学校将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教学司[2012]15号文件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体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发布研究生支教团招募信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宣传我校西部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努力在校园形成良好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二)选拔志愿者
招募对象及条件:
(1)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热心公益,拥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经历(省、市级以上志愿者经历优先考虑)。
(5)通过研究生支教团体检
(6)在校期间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含院级),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者优先。
(7)有思政相关工作或授课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政策保障措施
(一)国家优惠政策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各高校项目办负责汇总本校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本校相关部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4.志愿者保险与体检。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350元。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工作由参与高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二)学校优惠政策
1. 参加当年研究生支教团的我校志愿者,在条件合格的情况下授予校“优秀团员”称号。
2.学校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3.学校为每一位志愿者配备一名人生发展导师,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4.服务期满后回校读研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可获得团委或学院挂职锻炼机会。
四、推荐工作程序与规则
1.校、院二级团委必须采取有效的途径,把推免生名额、报名资格、综合排名方法等事项向毕业班学生公布。
2.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可自由报名,但必须有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3.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需落实专业及导师,各学院予以协助。
4.各学院应对提出推荐免试要求学生的政治素质、历年来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社会经历及其他业务特长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初选出入围者。
5.入围者必须填写《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审核表》(附件),表后需附上院(系)教务处盖章的本科一到三年级成绩单。以上材料请于2012年10月18日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徐汇校区:新大学生俱乐部203室)。
6、复试由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复试内容为现场问答、微格教学等。复试时,入围者必须本人到达复试现场进行复试,按期未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
7.通过考核,完成体检,确定支教团推免生名单,审核汇总,上报学校批准,并在校内网站公示。
8.各院学院要负责做好获得研究生支教团推荐资格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出现中途随意放弃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的现象。
五、接收程序与规则
各招生学院对学生专业能力、英语能力进行严格把关。
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入围者进行复试。
项目管理办公室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研究生支教团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预报名后,推免生大四全年专业实习在校团委或学院进行,实习结束由实习部门做出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继续保留直升资格的重要依据。
毕业后到所在对口支教地区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支教结束由支教地与校团委进行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继续保留直升资格的重要依据。
六、监督
在招募工作中,学生的诉求可直接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反映。
七、项目管理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联系人:何老师 李娟娟
办公地点:校团委(大学生俱乐部)203室
联系电话:64253138
附:华东理工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