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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分工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6-09-01   访问次数:64
序号业务流程或工作内容责任领导具体措施
1学院发展规划、重要人事事项、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事项决策院长1、加强学习,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二级教代会、学术分委员会作用;


书记2、根据《华东理工大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条例》,讨论决定学院重大事项;




2教师或管理人员引进院长        院办主任1、规范人才引进制度和程序,制定《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选录人才工作流程》;
2、人员录用引进均须按院长、书记、分管领导及相关教师审阅材料、考核小组考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报学校批准程序执行。
3各类评奖评优(教学、年度、党务评奖评优)分管领导1、教学评奖评优根据条件自荐,各教科组、系推荐候选人,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2、年度考核评优各教研室根据评优条件由系主任扩大会议讨论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人选;
3、党务评奖评优由支部推荐、学院党委讨论确定名单,并上报。
4、学院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由个人自荐,各教科组、系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4学院日常经费使用分管领导            院办主任1、年度经费使用预算由学院办公室提出初步方案,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调整预算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2、日常经费报销首先需向院办主任或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使用,报销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学院领导报销需相互签字;
3、业务接待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5学院物资管理副院长     院办主任1、学院办公用品采购,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大宗物资采购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2、专人管理,登记入账,使用人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办理手续领用。
6试卷保密工作副院长1、加强保密教育和师风师德教育,遵守保密纪律。
2、制定试卷保管保密制度。
3、签署保密协议。
7教学、科研业绩点考核分管领导1、按照学校业绩点考核文件,计算教师的各类业绩点,并由教师核对;
2、学院内公示业绩点考核排名。
8研究生招生工作院长根据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招生规定,分专业复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副院长
9学生评奖评优学工委1、本科生按校学工部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奖评优;
2、研究生根据学校评奖评优规定,不断完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评分细则等规定;
3、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10学生党员发展学工委1、严格按照学校党员发展的工作程序执行;
2、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公示。
3、每年发展计划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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